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全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障全院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保障医疗质量和医院数据财富,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网络主管部门和接入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医院计算机网络由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专人管理,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要定期对检查网络安全情况。
网络管理员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操作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和相应技术操作规范。
三、严禁科室及个人自行改装线路、拆装机器、移动交换机或插拔RJ45接头。确有必要的,通知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处理。
四、各接入内网(HIS、PACS、LIS等)部门要对医院信息资料安全负责,未经信息中心和主管领导许可,严禁外来人员登录医院信息系统查询、打印有关信息资料。
五、连接内网的计算机,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严禁安装、运行非日常工作需要的任何软件;严禁安装任何厂家、任何版本的操作系统以及任何有可能干扰、破坏网络正常运行的程序。
六、除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外,严禁任何人随意改动计算机系统设置或删除系统文件。
七、连接医院内网的计算机,工作时间内应保持开机状态。次日晨交班前应重启计算机。
八、内网操作人员应以个人ID和密码登陆系统。操作完毕应退出个人的ID,严禁以他人用户名登陆到应用程序。
九、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进行攻击或未授权访问;严禁从事收集、保存和破坏他人资料的活动。
十、接入宽带的科室和部门,严禁访问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内容;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含有淫秽、迷信、反动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信息。
十一、各终端发现计算机、打印机或其他计算机辅助设备工作异常,没有把握处理好的应立即通知信息中心,不得擅自调整、拆卸计算机和辅助设备。
十二、除具有特殊情况和特殊需求的部门外,任何连接内网的计算机不得配置光驱、软驱。
十三、连接内网、安装软驱的计算机,在进行软盘文件交换时应事先检查病毒。
十四、爱护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保持计算机、打印机和其它辅助设备卫生清洁。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和部门,医院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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