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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三减”医疗惠民政策



  为认真实施“医疗惠民工程”,减轻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等特困患者的就诊负担,我院实行“一免三减”医疗惠民政策。
  内容如下:
  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其它相关证件的低保居民或农村“五保户”,在挂号收费处建卡挂号,免收挂号费,之后到诊区就诊。特困患者入住惠民病床,可减免住院费50%、检查费10%、治疗费5%(不含材料费)。
 符合“一免三减”条件人员:(1)低保户;(2)五保户;(3)持就医优惠证人员(其他证件无效)。
 需带材料:
  (1)相关证件(低保证、五保证、就医优惠证,开的证明无效;
  (2)如患者不是证件本人,需带户口本;
  (3)结账收据(黄色)。注意:相关证件没有当年的年审章,需去银行开具流水明细(如 2016-xx-xx  低保补/五保补  xxx.xx)
   “一免三减”办理流程:(1)带齐证件,去医务处办理;(2)财务处审核;(3)住院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