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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胸科医院公开承诺事项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
    二、门诊科室提前10分钟上岗,准时开诊,不推诿病人,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候时间不准超过15分钟。
    三、门诊大厅设立服务台、意见箱、简易门诊,满足不同患者需求。院内有齐全美观的指示标识。为候诊病人免费提供开水,实行全程导医服务。实行无假日医院。
    四、加强对CT、核磁等大型医疗器械检查阳性率的监测,建立抗菌药物、麻醉药品临床应用及处方的检查评价制度。落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急诊、检验、CT、胸片、心电图等医技科室24小时应诊,检验、检查结果及时报告。
    五、实行“一日清单”、费用查询制度,定期召开“工休人员座谈会”,各种诊疗项目、检查项目和药品价格在醒目处公示,做到不重复收费,不分解收费,不乱收费,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
    六、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七、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项准则”,禁止接受病人的红包、物品和宴请,禁止接受任何名目的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一经查实给予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措施。积极开展患者满意度评价和出院患者回访工作,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八、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依法行医。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及时准确报告,妥善处理,不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任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食堂开设单灶,患者可以定做饭菜,加热饭菜,使每一位病人可以吃上可口的饭菜。
    十、实施“惠民工程”,设立“惠民病房”,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等特困患者实行“一免三减”,即免收挂号费、减收5%的治疗费、10%的检查费、50%的住院床位费。
 
医院投诉电话:0311-86911192(医患办)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患者进行监督。